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洛阳都市圈建设,方便群众居住证办理。日前,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放宽居住证申领登记条件快速制发居住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优化居住证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也是提高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流动人口的流入是我市经济发展重要组成部分,却因居住证这张“通行证”受“在公安机关登记满半年”条件限制,很多在我市长期居住、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口无法办理居住证,给他们生活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为顺应民众诉求,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和引进人才,助力洛阳都市圈建设。我市研究决定,进一步放宽我市居住证申领登记条件,降低办证门槛,压缩领证时间。
二、目标任务
围绕“网上办理、一次不跑”的目标,依托“洛快办”政务服务平台为载体,将社保信息、房产手续信息、工商营业执照信息、婚姻信息、高层次人才等信息与政府大数据进行比对、共享、整合,只要符合其中一项要求的,办理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限制”,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同时,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受理、资料流转、一个平台”业务办理模式,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满意感。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分为五个方面。(一)放宽申领登记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我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安机关放宽居住证申领登记条件快速制发居住证:经洛阳市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其本人及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我市户籍人口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缴纳社保满半年,申请人近一年在我市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合法住所满半年,在我市购房已办理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已办理房屋登记备案证明满半年;经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满半年;经商满半年,在我市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满半年。(二)办理地点方式。符合快速制发居住证条件的公民,可在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快速制发居住证。也可以通过洛阳市“洛快办”或市公安局“洛阳警民通”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报。(三)压缩办理时限。公民提出申请后,公安机关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审核完毕;
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受理之日起城镇地区不超过3个工作日、农村地区不超过5个工作日制作完成、并发放至受理点通知群众领取。(四)办理所需材料。提供《洛阳市流动人口暂住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居住就业证明和申报人照片。(五)建立核查机制。办理居住证的相关证明材料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政务网整合信息共享,群众无需自行提供,符合条件的申报暂住登记后即可申领居住证。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洛阳市公安局
解 读 人:陈 晓
联系电话:6313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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