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地适应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新形势,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日前,洛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背景依据
近年来,随着洛阳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也呈现出一些新局面,2012年洛阳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洛政〔2012〕24号)已经不能完全指导目前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市组织相关部门对洛政〔2012〕24号文件进行了重新修订,以适应交通管理工作的新形势。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落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为重点,建立完善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系。
第二部分为落实各级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县级交安委联系会议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三部分为落实相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从加强驾驶人、车辆、运输企业、道路等管理,应急机制建立,保险理赔等方面,落实相关部门职责。
第四部分为全面构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机制。进一步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第五部分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建立基层宣传网络。曝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并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舆论监督。
第六部分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追究。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洛阳市公安局
解 读人: 贾海东
联系电话:6362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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