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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 解读材料

2018/03/18 4.6k 阅读 236 点赞

《进一步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 解读材料

2018年3月8日,市政府出台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洛政办〔2018〕29号),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掌握政策内容,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现将文件出台背景及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解读时间

2018年3月18日

二、解读提纲

(一)背景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4〕4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46号)精神,建立健全市长“菜篮子”负责制,加快推进我市蔬菜基地建设,保障市场有效供给和菜价基本稳定,促进蔬菜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按照市政府9月14日第97次常务会议要求,修改完善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起草过程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将“建好菜园子,保障菜篮子”列入民生十件实事,并出台《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每年安排1500万元预算资金用于蔬菜产业发展,并纳入年度目标,实行绩效考核。几年来,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我市蔬菜产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蔬菜播种面积从2010年初的62万亩,发展到101.3万亩;设施蔬菜面积由9.078万亩,增加到14.47万亩;蔬菜年产量由132万吨,增加到270万吨;总产值由23.1亿元增加到81.6亿元。取得了“市民得好处、菜农得实惠、政府得好评”三赢效果,有效地改善了我市蔬菜供给短缺情况,保障了我市蔬菜市场的有效供给和价格基本稳定,为我市农业增效、菜农增收、社会稳定和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脱贫就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肯定和认可。鉴于《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于2016年已过有效期,按照市领导指示,结合2017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发办〔2017〕1号)和《河南省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46号)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4〕4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该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拟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全文共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围绕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按照“稳露地、增设施、转方式、调结构、保安全、提效益、促增收”的总要求,明确了通过政策引导、规范管理和资金支持,推动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思路。到2020年我市蔬菜基地面积达到70万亩,设施面积达到15万亩;食用菌鲜菇产量达到10万吨;新增3个以上国家级标准园,30个市级标准园,5个种苗繁育中心。蔬菜年播种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设施面积每年增长不低于2000亩;实现生产布局合理、品种丰富、均衡供应、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的目标。

第二部分,明确了统筹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一是突出基地规划,加强设施生产。二是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加快绿色发展。三是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培植社会化服务体系。四是推进市场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五是强化生产监管,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第三部分,明确了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菜篮子”工程建设实行市长负责制,市蔬菜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统领指导全市“菜篮子”产、供、销一体化政策落地和制度建设,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统一组织机构与之相对应,确保我市蔬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加强政策引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三是完善政策保障。各级财政要将“菜篮子”的生产保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重点支持设施基地、标准化园区、越夏菜基地、产供销体系、质量安全体系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以及蔬菜保险补贴等。

(四)文件特点

一是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市长“菜篮子”负责制,完善市长“菜篮子”考核办法;推进蔬菜产供销一体化建设。按照意见要求,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地域特色,共同推动我市蔬菜产业健康稳定发展,为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提供民生保障支撑。

二是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思路和具体目标。《意见》明确了蔬菜年播种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设施面积每年增长不低于2000亩;实现生产布局合理、品种丰富、均衡供应、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的目标。

三是强化了政策扶持。《意见》明确了市级相关扶持政策,并强调各县(市、区)政策、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制定产业的发展政策等。

(五)解读机构

洛阳市市农业局,解读人:郭永林。

联系方式:0379-63330573。

三、解读方式

文字解读材料。

四、解读渠道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文件和解读材料。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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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