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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和发展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2018/07/26 4.1k 阅读 528 点赞

《洛阳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和发展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2018年5月,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洛阳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和发展实施办法》。起草单位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论证,多次征求我市现有国家级、省级联盟牵头单位和相关市直单位等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反复沟通协商,争取最大共识。经市科技局会议讨论修改后,形成报审稿,呈报洛阳市人民政府常委会审议。2018年5月22日,刘宛康市长主持召开第12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一重要文件。

一、《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

该实施办法是指导我市联盟构建和发展的重要文件,对提升我市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探索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新路径,发挥科技引领对产业集群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考虑

为推动联盟发挥更大作用,鼓励、支持大院大所大企业围绕我市主导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牵头组建联盟;赋予国家级、省级联盟更多权利,鼓励、支持联盟积极参与指导我市构建现代创新体系、制定产业发展方向、推荐申报创新平台和创新主体、参与评审重大专项、开展科技服务和科技金融等产业创新活动。

三、《实施办法》的主要举措

(一)加大对联盟的扶持和奖励: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联盟的牵头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奖励;(二)鼓励、支持联盟围绕我市“565”产业开展独立法人机构注册的,对注册为独立法人且有重要影响力的联盟,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同时,按照独立法人机构年度销售收入的10%给予运营补助,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连续补助三年;(三)对联盟牵头或推荐旨在解决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技术突破且能形成产业链或者产业集群的相关研发项目,可依据相关规定,符合立项要求的项目予以立项支持,每个项目支持额度100—300万元;(四)对联盟牵头建设行业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平台实际建设投资资金的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对做出重大贡献的平台给予100%的运营资金奖励,上限500万元,同时,按照平台开展服务收入的15%给予奖励,上限100万。(五)鼓励、支持联盟培育建设一批创新主体和创新平台(载体),培育引进一批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参与组织引进培养一批领军型、高层次、紧缺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鼓励、支持联盟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推荐上报科技进步奖项,改进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引导金融资金、社会资本、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联系人:张桂稳    6391035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