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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艾滋病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生活救助标准的通知(豫财社〔2012〕19号)

2014/07/18 1.9w 阅读 236 点赞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关于提高艾滋病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生活救助标准的通知

(豫财社2012〕19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有关县(市)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艾滋病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的救助力度,经研究,决定提高艾滋病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生活救助标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艾滋病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的救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所需资金省财政负担80%,市县财政负担20%。

 二、新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各省辖市财政部门要尽快落实救助资金,并会同民政部门按新标准及时发放到位。一季度未按新标准发放部分,要及时予以补发。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