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
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背景情况
洛阳市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7月19日公布的第一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是我市现有的两片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之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洛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政策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洛阳市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3年6月,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起草了《洛阳市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发改委、文物局、文广旅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3家相关单位的意见,相关单位的合理化建议均采纳。2023年9月28日,经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讨论,并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对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此《暂行办法》。
三、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明确了重点保护对象的保护与管理、社会功能管理、审查备案管理和违反管理的处罚规定,确定了保护行为和禁止行为。共分七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第一条至第六条)。分别是制定依据、遵循原则、管理要求等。洛阳市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等政策文件,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依法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部门管理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办法。
第二部分为历史文化街区的划定与布局(第七条至第十条)。明确了街区保护的对象与重点,包括各级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空间格局和传统风貌、历史环境要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划定了保护控制要素和规划布局总体结构。
第三部分为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对象的保护与管理(第十一条至第十六条)。包括文保单位保护、历史建筑保护、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街区格局风貌保护、历史要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6个方面的保护,并对项目实施程序和手续办理进行了具体明确,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维护历史文化街区整体保护。
第四部分为历史文化街区社会功能管理(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三条)。涉及规划建设管理、业态管理、消防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秩序管理、社会治安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7个方面,并对每项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禁止的行为进行了具体明确。
第五部分为历史文化街区审批备案管理(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条)。对历史文化街区内审批事项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和备案审批,相关审批部门,具体审批权限进行了明确。
第六部分为罚则(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七条)。对在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违反街区管理行为处罚,按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权限进行明确。
第七部分为附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了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四、文件特点
一是洛阳市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坚持依法依规进行保护和管理。街区的保护与管理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依法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部门管理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办法。
二是明确洛阳市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对象的保护与管理。保护对象包括各级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空间格局和传统风貌、历史环境要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三是明确洛阳市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社会功能管理。在新形势下,结合街区管理的实际,创造性的将街区的业态管理、秩序管理、社会治安管理、食品安全管理进行了明确,避免基层在落实过程中出现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相互推诿行为。
四是明确洛阳市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审批备案管理。
五、解读机构
洛阳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
解读人:曾杰 联系方式:0379-63938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