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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工作的意见》解读材料

2018/06/18 1.2w 阅读 485 点赞

《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工作的意见》解读材料

一、背景情况

陈润儿省长在2017年全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现场观摩推进会上明确提出,经营城市主要是经营好城市的资产,特别是土地资产,要求国土资源部门,既要保障好城市建设的用地需求,又要筹措建设发展资金。2017年11月,省国土资源厅作出了“三块地”改革的重大决策(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农村耕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其中“第一块地”改革就是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改革,要求通过建立城镇建设用地“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供应”的大储备工作格局,实现城镇土地资源的有序供给和保值增值。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块地”改革草案下发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市国土资源局尽快编写出台规范性文件,建立高效的土地储备工作机制。

二、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储备管理工作,由洛阳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就我市土地储备机构设置、运行机制、资金筹措、收益分配和制度设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依据法律法规,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工作的意见》,并充分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2018年4月27日,经市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报市委研究同意。

三、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储备范围、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5个部分。主要包括以下7个方面的内容:

1.明确土地储备范围。明确指出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收购的土地、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征收批准手续并完成征收的土地、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等均应纳入储备范围。

2.强化储备机构职能。《意见》明确了土地储备的主体,规定在市区范围内(不含吉利区)只设置一家土地储备机构,即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隶属于市国土资源局管理。各县(市)、吉利区土地储备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土地储备具体工作,隶属于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

3.加强一级市场调控。《意见》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调控。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的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必须列入土地储备计划并从入库土地中出让;自2019年1月1日起,工业、科教用地全部列入土地储备计划,并从入库土地中出让;自2020年1月1日起,符合协议出让和划拨项目的用地全部列入土地储备计划,并从入库土地中供应。

4.科学编制储备计划。《意见》对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进行了统筹安排,规定土地储备机构应于每年第三季度编制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5.加快推进前期开发。土地储备机构应组织开展对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为政府供应“净地”提供保障。

6.统筹安排各类资金。《意见》明确了征收及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由市财政筹措支付,土地出让金扣除各项成本及国家、省、市各项计提后的净收益,根据各城市区工作组织完成情况,对净收益给予城市区15%-20%的分成,用于区域内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特殊情况下的收储费用由市政府研究决定。

7.提出了5项保障措施:(1)成立土地储备工作委员会。(2)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分工。(3)做好土地储备资金保障。(4)建立土地储备会商制度。(5)加强储备工作督导考核。

四、文件主要特点

一是确定了土地储备工作模式。建立并完善了“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应收尽收”的土地储备管理机制,确定了“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供应”的土地储备运作机制。

二是强化了政府调控土地一级市场的职能。《意见》明确并完善了土地储备工作制度,对储备土地实行统一管理,通过“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供水”,真正实现了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有效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确保市区土地资源效益最大化。

三是完善了土地储备资金运转机制。土地储备项目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筹措支付,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土地出让收入和其他财政资金中统筹安排,不足部分在国家核定的债务限额内通过省级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解决。

四是强调了计划引领。突出土地储备计划对土地储备工作的引导性,加强储备计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各类规划的衔接,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参与制定储备计划,提高了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实施性,通过有效落实储备计划保障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

五是明确了职责分工。明确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市直相关部门的职责,包括土地储备计划的拟订与组织实施、土地储备资金的筹措、储备土地的规划制定、前期开发及土地出让前的相关工作等;明确了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为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储备项目实施责任主体,参与土地储备计划的制定。

六是建立土地储备工作考核制度。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批准后,市土地储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储备计划分解下达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实施。通过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市政府对各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有效的考核与评估。

五、解读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解读人:孟福祥,联系方式:6330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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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