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阳市儿童福利院物业管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洛阳市儿童福利院邮箱lyflycw2013@163.com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 12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儿童福利院物业管理服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492000.00元
最高限价:492000.00元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质量要求等):
4.1项目内容:洛阳市儿童福利院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庭院面积12900平方米。服务范围包括服务区域内环境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绿化管理养护、灭四害、垃圾分类清运、配合消防主管部门及甲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消防监控室管理及消防安全设施巡查、安保和秩序维护管理等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4.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合同为一年一签,每一年服务期满,由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通过考核续签下一年。
4.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4.5项目地点:洛阳市;
4.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5、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策要求。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luo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 31 日至2025年11月 6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儿童福利院;
3.方式:邮件获取;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公告下列要求整理扫描件发送邮件至洛阳市儿童福利院邮箱lyflycw2013@163.com:(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成功后联系(邹先生 0379-63976168)经审核无异议后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4、售价: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定鼎北路与310国道交叉口西300米洛阳市儿童福利院11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 12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定鼎北路与310国道交叉口西300米洛阳市儿童福利院11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洛阳市民政局》官网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 日至2025年11月 6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儿童福利院
地址:洛阳市定鼎北路与310国道交叉口西300米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976168
2、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976168
3、监督单位:洛阳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0379-63302269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