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布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伊滨区卫健医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按照《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等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安排,市局对自2019年以来,以“洛医保”文号印发的医保政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政策、文件109个,决定废止的政策、文件16个。现将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凡公布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洛阳市医疗保障局继续有效的政策、文件目录(109个);
2.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决定废止的政策、文件目录(16个)
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