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2023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落实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 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66号)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发河南省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医保办〔2022〕33号)有关规定,洛阳市医保局经调价评估、调价总额测算等程序,制定了《洛阳市2023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可将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379-6551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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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洛阳市2023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案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1:洛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方案(调增项目).xlsx
附件2:洛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方案(调降项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