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143299号提案的答复
徐立新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对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出了极具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这对我们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提高大学生参保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学生参保现状
近年来,洛阳市高度重视大学生参保工作,积极落实国家和河南省相关政策,推动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然而,正如您所指出的,由于学籍地与户籍地不一致、对医保政策了解不足、忽视自身健康风险等因素,大学生参保人数有所下降。特别是今年医保待遇政策新增了待遇等待期等约束措施后,部分未及时参保的大学生在面临疾病和意外风险时,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保障,这对学生的身体健康、家庭和谐以及学校的教学活动都产生了不利影响。
我市驻洛大中专院校共有9所,在校学生共计15.31万人(2025年6月底学校统计数),经统计,2025年度驻洛高校大学生在我市参保人数为3.43万人,参保率为22.4%(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96%),与郑州市大学生参保相比有差距,2025年度在郑大学生131万人,参保约102万人,参保率为77.8%。
二、我市已出台的大学生参保待遇
一是全国异地就医免备案。大学生在我市(参保地)、家乡(户籍地)、实习地以及外出旅行中需要就医的,可在全国各级定点医院直接报销,不需备案;二是门诊统筹市域内通刷通兑。我市参保大学生在洛阳市辖区内各级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均可享受门诊统筹直接报销。报销比例和使用限额高于普通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基层医疗机构按照8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600元/人;三是免费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参保大学生全部纳入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个人不需缴费,报销额度达到40万元,与居民基本医保合并后,一年最高可以享受55万元报销;四是毕业离校后待遇。大学生毕业后医保待遇持续到当年年底,仍可享受异地就医免备案和直接报销服务。
三、关于提案建议
您的建议非常全面、非常中肯,我们会全面分析、全面考虑落实,并且一些工作我们也正在落实。一是关于优化大学生参保缴费政策的建议。前期,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已经联合市教育局、财政局,对相关政策进行深入研究。并结合洛阳市实际情况,对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参保费用补助进行了测算(按学制一次性缴纳费用其他年度的差额部分由财政弥补),我市驻洛大中专院校共有9所,在校学生共计16.8万人(2024年统计数),在我市参保人数为1.59万人。如果在校大学生实现全员参保(2024年个人400元,财补670元),总体医保基金将增加1.8亿元/年(上级财政补助约1.13亿元/年;个人缴费收入将达到6720万元/年,其中新增缴费6083万元/年),按照现行医保基金优惠利率1.5%计算每年新增利息330万元,合计1.833亿元/年。而财政每年需补贴463万元(其中,三年制学生约63102人,四年制学生约80359人,五年制学生约4414人,其他年制6324人),如果在校大学生实现全员参保,总体医保基金将增加1.8亿元/年(四年7.2亿元),按现行社保基金优惠利率1.5%计算,每年新增利息1080万元,增加利息已远超市级财政补贴2.33倍;二是关于成立市级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建议。我们完全赞同您提出的建议,计划由市政府牵头,成立市级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该机制将明确各部门职责,协同推进大学生参保登记、缴费、宣传发动等工作。联席会议将定期召开,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大学生参保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关于各驻洛大中专院校协助组织参保登记和缴费宣传的建议。目前计划以市政府层面召开高校宣传工作座谈会,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参保流程。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争取市级财政支持,同时通过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召开高校宣传工作座谈会、走进高校宣传、贴心做好医保服务,全心全力推进高校参保征缴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此次提案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参保政策,提高参保率,为全市大中专院校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