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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网上服务管理平台新增二手车转移登记预选车牌号和二手车转入业务预选车牌号功能

2017/05/15 1.6w 阅读 306 点赞

近日,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网上服务管理平台新增二手车转移登记预选车牌号和二手车转入业务预选车牌号功能。

在本地或全国其他地方购买二手车的市民,如果打算在本地上车牌,可以足不出户,通过网上服务管理平台就能为自己购买的二手车预选车牌号。

市民从本地或全国其他地方购买二手车后,可以登录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ha.122.gov.cn/)为二手车预选车牌号,在网上办理二手车预选车牌号业务与新车注册登记预选车牌号业务共用一个号池。

在登录该平台后,可以看到“机动车业务”的界面,在本地购买二手车的市民,选择二手车转移登记预选车牌号,在外地购买二手车的选择二手车转入业务预选车牌号。

点击“录入并提交信息”,选择车牌发放机关“洛阳交警支队车辆驾驶人管理所”,阅读相关须知,输入登记证书编号、车辆识别代号、卖方身份证明名称和号码、卖方单位或个人名称、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代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号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邮政编码、住所详细地址等信息,将相关信息提交审核。

审核通过后,市民就可以进入选号页面进行“自编选号”或“随机选号”了。在选号成功后,市民可以在预选车牌号信息页面查看并确认,点击“打印预选号凭证”。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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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