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 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 号)精神,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洛阳以开放为引领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0〕3号)相关要求,制定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20年3月,结合洛阳市实际起草《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4月召开专题座谈,来自高校、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专家学者以及相关人员20余人就我市《意见》中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充分座谈交流。5月,征求市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等20家单位的意见,各单位均无意见。
三、主要内容
《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确定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创新创造兴产、地标产品富农、知识产权强市”为统领,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洛阳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事业新发展。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第三部分工作重点。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加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商标国内国际注册和地理标志产品提升工作。建立以运用为导向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
(二)坚持改革创新,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体系建设。通过集成政策、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建设先进的支撑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三)突出品牌战略,加大洛阳品牌培育创造。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工作机制,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培育形成一批知识产权意识显著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增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行业知名度高和竞争实力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知识产权强企。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合机制,加强交流和案件通报,形成统一协调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制。
(五)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推进国际合作交流。加强知识产权各类专业人才培养,完善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和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基地等多元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多渠道培养知识产权人才。
(六)坚持示范带动,促进知识产权事业整体发展提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战略的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知识产权强县(市、区)示范带动,引导企业不断提升创新创造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信誉,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洛阳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由市领导担任领导组长。完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能,统筹推进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洛阳市知识产权联席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全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作会议,及时通报、总结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三)强化考核监督。科学制定市县两级知识产权指标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相关指标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加强市县两级知识产权责任目标分解和落实,形成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合力。
(四)营造环境氛围。加强对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宣传,定期宣传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成效。
四、文件主要特点
(一)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建立以运用为导向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重点突出发明专利创造运用,提高全市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加大驰名商标、品牌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创造。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合机制,加强交流和案件通报,形成统一协调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制。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等机关之间的协作,严格执行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程序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制定和完善我省知识产权法规,充分发挥司法保护。
五、解读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解读人:李俊婷,联系方式:6555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