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推进省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地区建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洛阳市委关于制定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洛发〔2021〕2号)、《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洛英才计划(2020—2025年)的通知》(洛发〔2020〕16号)、《洛阳市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洛政〔2019〕23号)等文件,市政府设立洛阳市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以下简称风险资金池)。
通过设立风险资金池的形式,加大与银行机构的合作,共同针对科技型企业推出“科技贷”等系列金融产品,以满足科技型企业、河洛英才团队、成果转换主体在科研过程中的贷款需求。
二、主要内容
《洛阳市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共8章。
第一章总则 明确了风险资金池的出台依据、定义和资金来源。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明确了风险资金池管理架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和县区政府各自职责。同时明确了风险资金池的运作模式,以及受托管理机构的资质和职责。
第三章 合作银行 明确了合作银行基本条件、合作程序、贷款额度利率等要求及应履行的义务。
第四章支持对象 明确了风险资金池支持的企业条件。
第五章 风险承担明确了若发生贷款本金损失,风险资金池和合作银行各自承担比例。
第六章 损失补偿和资金核销明确了风险资金池补偿程序、核销程序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七章 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明确了合作银行要对贷款企业进行财务监管,受托管理机构加强贷后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报告风险资金池使用情况,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定期对风险资金池相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八章附则明确了尽职免责、原资金池合并、办法有效期等内容。
三、修改及新增内容
《管理办法》新修订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深化简政放权、精简办事流程。简化了产品种类并精简了审核流程,将原“科技贷”和“成果贷”业务合并为新“科技贷”业务,新业务还将包含“人才贷”“项目贷”等各类产品属性。新办法取消了之前部分产品所需的评审流程,委托下放审核权限,提高业务审核专业性及发放效率。
二是扩大产品范围、拓展支持对象。通过合并产品等举措,扩大了贷款产品的支持对象,从原有的仅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拓展至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各级项目承担企业、河洛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承担企业等主体,是该政策经过探索后进行成熟推广的重要措施。
三是提高支持额度、降低贷款成本。将原“科技贷”要求单户贷款额度500万元上限,调整至1000万元。其中,根据《河洛英才计划(2020—2025年)》要求,对河洛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00万元。在贷款成本方面进行了调整,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高于当月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贷款方式鼓励采用纯信用贷款,采取抵押担保方式发放的抵押或担保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贷款额度的50%,取消原办法中的贷款保证金缴纳制度,进一步降低企业的贷款成本。
四、解读机构
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刘汇洋 联系方式:6391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