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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3/05/10 1.4w 阅读 520 点赞

现就《洛阳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职业技能竞赛是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优秀技能人才、激励技能人才成长的重要途径。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2020年1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国赛贺信指出:“职业技能竞赛为广大技能人才提供了展示精湛技艺、相互切磋的平台,对壮大技术工人队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2021年8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省辖市积极建立完善本地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制定本地竞赛管理办法。2023年1月2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调要完善我省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活动,是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的重要手段;是提升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质量,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打造培训品牌,建设技能洛阳,加快“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构建具有我市特色的竞赛体系,推动全市各级各类竞赛工作蓬勃开展,亟需规范竞赛组织管理、明确经费保障、提升技术工作水平、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因此,出台《办法》十分必要,势在必行。

二、政策依据

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关于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目标

以完善我市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为目标,大力推进我市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进一步规范竞赛组织管理、强化专项经费保障、提升技术工作水平、提升技能人才待遇,更好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工作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开创技能人才工作新局面。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为加快“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提供人才支撑。

、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八章,三十七条,主要对竞赛体系、竞赛计划、组织实施、竞赛集训、经费保障、政策激励等内容予以明确。

五、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关于竞赛体系。建立竞赛体系是开展竞赛工作的基础。《办法》第二章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分为市、县两级。市级竞赛分为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市级行业竞赛和市级专项竞赛三类。技能大赛由政府主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筹实施,2年举办一届;市级行业竞赛,分为一类赛(跨行业)、二类赛(单一行业),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市级专项竞赛是指国家级、省级专项竞赛洛阳市选拔赛,举办周期、冠名与上级专项竞赛相衔接。

关于竞赛计划。实行年度竞赛计划制度是提高竞赛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手段。《办法》第三章对竞赛计划申报、审核、备案和公布的主体和条件进行了规范,明确竞赛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举办相应级别竞赛由主办单位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每年2月份对年度竞赛申请进行汇总备案,拟订年度竞赛计划,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凡未纳入年度计划的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财政补贴和政策激励。

关于组织实施。规范竞赛组织实施行为是各项赛事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办法》第四章明确了竞赛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对竞赛环节设置、主办单位职责、竞赛命题标准、参赛选手条件、裁判职责、竞赛保障措施等做了具体规定。

关于竞赛集训。集训是提升竞赛成绩的必要环节。《办法》第五章规定市级集训工作由技能大赛组委会统一领导,按照竞赛周期组建赛项集训队,成立技术指导专家组,设立集训基地,开展集训工作。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制定集训方案并组织实施,集训基地为集训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集训选手为职工身份的,所在单位保障其集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关于经费保障。经费是竞赛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保障。《办法》第六章明确了经费的来源和办赛的补贴标准。竞赛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资金,主办、承办及协办等单位出资,企事业单位提供的冠名、广告宣传等资金,社会赞助、捐赠等其他资金。纳入级年度竞赛计划、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竞赛项目,一次性补贴标准上限原则上为:全市职业技能大赛每个赛项8万元,市级行业一类赛和市级专项竞赛每个赛项4万元,不足部分由主办、承办及协办等单位自筹解决。

关于政策激励。竞赛奖励是提高参赛积极性、激发竞赛活力、扩大竞赛影响的重要措施。《办法》第七章规定,竞赛设置个人奖项和单位奖项;对符合“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青年岗位能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申报条件的选手,按程序申报,颁发相应证书和奖章;符合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晋升条件的选手,统一办理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晋升。世赛获奖者、国赛金牌获得者纳入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成绩特别突出(代表国家参加世赛、获得国赛前三名、获得全国行业一类赛或国家级专项竞赛第一名)的,选手及教练可破格参加职称晋升评审优先参加各级各类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

六、解读机构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周福雨  联系电话:6993311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