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停止执行违法停车“优驾容错”的通告

2021/03/23 1.6w 阅读 55 点赞

广大驾驶员朋友:

    2019年7月1日,洛阳交警按照全市公安机关高质量民意警务建设总体部署,推出了“优驾容错”惠民举措,对符合“优驾”条件的轻微违法实行有限度的“容错”。此项惠民举措在鼓励机动车驾驶人遵章守纪、文明出行上起到了积极作用,大力弘扬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精神,受到广大市民的肯定和认可。实施以来,已有11.5万名车主享受到了这一“守法福利”。

    当前,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全面铺开,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市管理也在持续创新发展。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相关要求,3月22日,市公安局和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移交“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相关行政处罚权的公告》,自2021年3月25日零时起,洛阳市城市区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公告要求,由于违法停车处罚权发生变化,从职能和技术层面,对违法停车的“容错”机制将无法继续实施。

    洛阳交警将于2021年3月25日零时起,停止执行“优驾容错”中违法停车“容错”机制。目前,洛阳交警正在积极研究制定新的“容错”机制,将根据情况适时发布。

    我们将紧跟副中心城市发展步伐,积极践行“以人为本、便民惠民”的城市交通管理思路,持续推进治堵治乱行动,挖掘和实施更多的惠民实招,不断提升广大市民对城市交通管理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3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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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