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中共洛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5年3月31日前以洛阳市教育局名义制发的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审核研究,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洛阳市教育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洛阳市教育局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5年5月28日
附件1
洛阳市教育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
文件目录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1 | 洛阳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 洛教基〔2020〕87号 |
2 | 洛阳市教育局关于为中小学校减负增能的实施意见 | 洛教办〔2020〕103号 |
3 | 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洛阳市中小学校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洛教人〔2021〕104号 |
4 | 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洛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的通知 | 洛教师〔2023〕73号 |
5 | 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 洛教审批〔2025〕8号 |
附件2
洛阳市教育局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1 | 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教育局资产管理规定的通知 | 洛教计〔2019〕174号 |
2 | 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自行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 | 洛教计〔2019〕1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