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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责任清单的通知

2017/12/24 6.8k 阅读 80 点赞

洛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

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管理局、伊滨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洛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责任清单的通知》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11月17日    


洛阳市民政局2018年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责任清单

 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制定如下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责任清单。

 一、开展精准兜底专项排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民政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责任领导:王孝峰 马涛迅 安占立

 责任单位:社会救助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救灾科各县(市、区)民政局

 责任人:李英房程玉娟张永生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二、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将所有无法依靠产业扶贫和就业帮助脱贫、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提高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使农村低保标准与脱贫标准相一致;改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条件,提高供养水平。

 责任领导:王孝峰

 责任单位:社会救助科各县(市、区)民政局

 责任人:李英房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三、健全临时救助保障措施。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帮助群众渡过难关。

 责任领导:王孝峰

 责任单位:社会救助科各县(市、区)民政局

 责任人:李英房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四、加强医疗救助保障。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流浪乞讨长期滞留洛阳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流浪乞讨长期滞留洛阳人员、农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且无公职的老党员参加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

 责任领导:王孝峰 马涛迅 安占立

 责任单位:社会救助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事物科 各县(市、区)民政局

 责任人:李英房程玉娟余四海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

 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五、落实孤儿保障政策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落实孤儿保障政策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做好孤儿保障工作,稳步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

 责任领导:安占立

 责任单位: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各县(市、区)民政局

 责任人:程玉娟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

 完成时限:11月15日

 六、扎实做好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关爱保护工作。对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健全保障机制,做好关爱保护工作。

 责任领导:马涛迅 安占立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科老龄工作办公室各县(市、区)民政局

 责任人:余四海许高伟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

 完成时限:11月15日

 七、自然灾害救助。遇有突发性自然灾害,及时做好准确统计上报、灾情核查评估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责任领导:马涛迅

 责任单位:救灾科各县(市、区)民政局

 责任人:张永生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

 整改时限:11月15日

 八、积极做好定点村脱贫帮扶工作。继续派驻第一书记,驻村帮扶。确保不返贫、不新增加贫困人口。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脱贫后返贫。

 责任领导:王孝峰 汤占军

 责任单位:扶贫办人事科

 责任人:吴留成刘艳莉

 完成时限:3月30日前

 九、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大力倡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帮助贫困群众脱贫增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责任领导:聂五建

 责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局各县(市、区)民政局

 责任人:张建祥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十、贫困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负责托养人员低保金、双补贴标准及其他救助保障政策的统筹使用机制建立等工作,协助残联搞好日常管理。

 责任领导:王孝峰 安占立

 责任单位:扶贫办社会救助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各县(市、区)民政局

 责任人:吴留成李英房程玉娟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

 完成时限:11月15日

 十一、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社区建设。着力完善贫困地区农村社区服务体系,依托综合服务设施和综合信息平台,推动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向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延伸覆盖,率先发展生产服务、就业服务等有利于贫困人口脱贫的服务项目。

 责任领导:马涛迅

 责任单位: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各县(市、区)民政局

 责任人:邓卫国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

 完成时限:11月15日

 十二、兜底保障单列统计。对建档立卡户的兜底保障情况单列统计。

 责任领导:王孝峰 马涛迅 安占立

 责任单位:社会救助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救灾科社会事务科 各县(市、区)民政局

 责任人:李英房程玉娟张永生 余四海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

 完成时限:11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