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在洛阳点外卖,商家有没有堂食,消费者能否自取将一目了然!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在全省率先出台《网络餐饮“无堂食”标识标注工作指引》,对全市网络餐饮服务线上标识规范化管理进行了规定,进一步推动网络餐饮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指引明确,判定是否标注“无堂食”标识的核心原则为——
商户同时不持续提供现场就餐、不持续提供消费者自提,应当标注标识;现场就餐、消费者自提二者有一项可以持续提供,则不予标注,并细化形成了“三标三不标”判定规则。
其中,纯外卖加工档口、美食城及共享厨房内部外卖加工档口、线下无常态化就餐接待条件的商户,属于应当标注“无堂食”标识范畴。设置固定就餐区域可正常堂食、常态化提供顾客到店自提、堂食外卖混合经营的门店,则不得标注“无堂食”标识。
●在具体操作层面,指引要求——
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需落实双位置展示要求,在商户主页显著位置、商户检索列表页面清晰展示标识,不得弱化隐蔽标识。
建立洛阳区域动态核查机制,线上标识必须与商户线下实际经营状态一致。
商户经营模式发生改变,经线下核验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尽快完成线上标识更新,倡导每季度开展自查自纠。
入网餐饮商户要主动配合平台完成标识标注,经营模式变化第一时间向平台报备,严禁通过临时摆放桌椅、临时开启消费者自取功能规避标注义务。
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把城中村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实地核验门店经营场所,区分骑手取餐区与消费者自取区,根据情况调取近30日订单数据,甄别应付检查行为,做好线上线下标识比对。对于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依法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罚款。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压紧压实属地市场监管、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商户各方责任,形成线上线下监管闭环,严防规避监管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