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个警务” 助推洛阳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武清
当前,洛阳正处于加快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打造全省发展新增长极的关键阶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尤为重要。洛阳公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训词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以创新引领发展,把“法、基、共、智”四个警务的创新实践作为推动工作“破局”的先导,落实到每个具体行动、每项具体工作、每件具体事情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执法、为平安尽力,着力以思想理念之新催生发展进步之源,以创新实践之举带动能力战力之变。
推进“法治警务”创新实践,进一步凸显洛阳公安朝气蓬勃、秉公执法、奋发有为的良好形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洛阳公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洛阳全市受立案超期率同比下降43.3%,民意工单整改后满意率99.61%。
一是构建公平、公正的规范执法机制。全面树立公开、公平、规范的执法理念,努力营造开放、公开的“阳光执法”环境,积极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率先在全省上线运行非羁押管控系统,通过电子管控系统实现智能监管。推行局长评案释法析理,举办11次专题夜校,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剖析和回溯检视,用身边案例引导教育全警守牢执法质量生命线,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二是构建严肃、科学的管理监督机制。围绕执法办案的全生命周期,不断完善执法行为的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机制,形成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闭环。强力推动内部执法监督与反馈机制的推进落实,建立完善市、县、所队三级执法监督体系,建成10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82个办案场所,增加22.5%执法监督力量,将监督前哨延伸至基层执法单位,让执法管理和执法监督更加高效、公正、透明。创新形式开展“红蓝对抗”督察,督促全警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硬措施,坚决实现既定工作目标。构建警务工作全流程民意感知体系,推进受立案改革,深化不满意事项“办结事了”工作机制,法言法语使用率和执法记录仪视音频使用率、关联率均达100%。常态化进行民意监测,向群众发送访评176万余条短信,通过跟踪督办、三次回访、提级交办、现场督办等形式,办理各类不满意工单9385件,形成“全口径感知、全范围监督、全流程整改”的民意警务闭环。
三是构建高效、务实的法治服务机制。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效率,扭转用足法定期限的沉疴弊病,努力让公平正义尽早来到群众身边。推动建成8家速裁法庭,打造“一站式”办案模式。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逐步从“一门通办”向“一窗通办”转变,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探索建立“繁简分流、案件快办”机制,今年以来,已实现14.8%的刑事案件10日内办结,56.8%的行政案件48小时内办结,醉驾案件从查获到判决仅用11小时,创造了洛阳市最快速度。
推进“夯基警务”创新实践,优化配置、固本培元,打牢平安洛阳长远发展根基
抓基层、打基础是公安机关不断发展壮大的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正确处理好当前和长远、显绩和潜绩的关系,坚持“当下建”与“长久立”结合,对筑牢平安根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洛阳公安不断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实现全市公安派出所“里子”“面子”双提升,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持续释放。
一是优化警务运行模式。深化警务机制改革,推行符合洛阳实际的网格化巡逻防控新机制,大力推动“巡处一体”改革,目前实现巡特警部门处置93%的警情,现场调处率76%,基层警务运行模式得到持续优化完善。巩固“一村一警”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三零”平安创建,91.6%的村(社区)和99.9%的企事业单位实现“零发案”。
二是推动资源要素下沉。大力开展“四好”达标创建工作,全市173个派出所建成“五小工程”,设置派出所日常运行经费最低标准,实现人均备勤休息用房“乡镇一间房、城市一张床”,基层硬件设施实现新跨越。持续开展“机关支援基层”“我换战友站班岗”等活动,形成“机关围着基层转”的供给、支援体系;把派出所所长的选任、班子的培育纳入市公安局党委管理视线,明确“优秀派出所长和社区民警符合条件的,优先晋升四级高级警长、优先提拔重用”,真正做到“拴心留才”;建立“正、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正向示范引领和激励导向作用,广大民警、辅警干事创业的热情得到充分激发。
三是做强基本作战单元。强化落实派出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加强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三十条意见》,常态化开展派出所长轮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守牢派出所和社区民警“两个40%以上”红线,编制“派出所权责清单、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基础信息采集清单”,实行派出所任务“准入制度”,积极推动基层减负。健全完善派出所民警定期体检、值班轮休、加班强制休息等制度,让派出所民警有更多精力聚焦主责主业、夯实基层基础。
推进“共治警务”创新实践,积极构建社会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公安机关是政府管理公共安全事务的行政力量,积极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公安机关的应尽之责。
一是大力推动基层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统筹更多资源。充分发挥180名派出所所长,3225名社区民警、辅警全部进同级班子的组织优势,强力推动派出所长,社区民警、辅警主动融入乡镇、办事处的信访稳定、基层治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联合司法行政等部门,在171个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进驻人民调解员250名,成立3481个群防群治社会组织,为3860个行政村配备9675名治保力量,全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二是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理念,扎实开展聘请民意代表、警民恳谈和“金点子”等活动,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快推动警务治理从“公安主导”到“社会共治”的转变。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社会组织等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治理创新,发动“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干部、专家学者以及优质回访对象群体,组建“民意治理智囊团”,全方位营造治理过程有群众参与、成效由群众评判、成果与群众共享的新型警务生态。
三是加快推进警务模式由“被动”向“主动”模式转变。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新要求,积极推动落实“属地+属专”责任,用好联合执法、提示抄告、公开曝光等手段,压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从根本上改变公安机关单打独斗的局面。持续强化社会联动,始终把“全要素监管”作为关键支撑,扎实推进“查控清”工程,打好“人、地、物、领域”等重点要素隐患化解仗。
推进“智慧警务”创新实践,着力形成同洛阳城市地位相匹配新的核心战斗力
科技是强盛之基,创新是发展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这段论述为各级公安机关加快由“汗水警务”向“智慧警务”转变,推动战斗力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是深度融入科技兴警战略。围绕洛阳公安发展需要,对表战略方向,对标先进地区,在建设、资金、人才等领域精准施策,规划17个全局性重大牵引项目,划分42个建设标段,全力打造一批含金量高、实用性强、赋能明显、长效稳健的警务科技应用项目,助力洛阳公安整体战力实现跨越式增长。
二是深化警务数据应用。依托“情指勤舆”合成作战平台,构建一体化、实战化合成作战体系,通过对海量数据资源的整合碰撞应用,强化风险预警监测、治安动态预判、犯罪趋势分析、安全隐患防范,推动全警种、全手段、全区域的智慧、力量、资源、机制、保障“大合成”,从简单的“物理组合”向深层“化学裂变”转变。
三是突出“据说公安”数据治理分析。深挖警务数据内涵,用高质量、有分量的观点和论断,建立多层次、广维度的警务数据治理机制,构建符合洛阳实际的KPI考核标准,逐步打造具有洛阳公安特色的警务数据分析体系;加快警务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开发应用,便捷系统平台交互方式,构建警务动态数字化呈现“全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