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规定,只有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且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社会公众参加慈善募捐活动之前,请先核实活动举办方的合法身份和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具体可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cishan.chinanpo.gov.cn)查询是否属于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
现将截至目前我市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市级慈善组织名单公示如下: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