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社会组织2019年年度检查工作,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市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2019年6月30日前,在洛阳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时间安排
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三、年检提交的材料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其中:工作总结必须包括信息公开、党建、消防自查及接受检查情况,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二)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书(财务制度必须使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四)已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同时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签字并盖章)。
(五)党组织成立的批复文件或下派党建指导员的相关资料。
四、要求
(一)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认真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主动配合做好年度检查工作。逾期拒不年检或年检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将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或撤销登记的处理。不参加年检、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年检基本合格的,将按《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0〕第39号)有关规定降低评估等级。
(二)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精神,应积极落实“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凡有三名及以上正式党员的,都要成立党组织;不足三名的,可联合成立党组织;没有党员的,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党的工作。
(三)应参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点击洛阳市民政局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洛阳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电子版。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请大家积极做好自身防护,减少外出;目前可先熟悉和填报年度检查报告,准备相关资料,也可通过邮箱发送我们进行预审,待疫情解除后再递交相关资料。
联系电话:63940214 邮箱:lymg214@163.com
附件: 1、洛阳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
2、关于选派党建指导员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