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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民政局、洛阳市政府纠风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2014/07/20 4.9k 阅读 428 点赞

洛阳市民政局  洛阳市政府纠风办公室

关于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检查

“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洛民201415

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管理局、伊滨区社会事务局,纠风办:

 为进一步巩固2013年城乡低保专项检查成果,根据市纪委和市民政局工作部署,结合全市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4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

  一、目的及意义

  2013年,我市开展了以“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规范、衔接配套、保障有力”为目标的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查纠了全市城乡低保认定、管理、发放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城乡低保工作秩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检查当中也发现,个别地方仍存在“关系保”、“人情保”甚至虚报冒领等现象;个别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存在着工作随意性强,政策意识淡薄,责任心缺乏等问题。当前,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我市正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城乡低保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回头看”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的有效载体和方法,对于巩固2013年专项检查成果,防止已解决的问题出现“反弹”建立低保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的公正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开展“回头看”活动的主要内容

“回头看”活动主要是通过自查自纠和上级抽查的形式,进一步巩固2013年城乡低保专项检查成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好的工作举措、经验做法进一步总结和推广。主要内容是:

(一)各项制度是否落实。查看低保审核审批、动态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措施是否完善。

(二)低保公示是否规范。查看公示地点、公示内容、公示期限是否符合要求、更新是否及时,并公示了监督举报电话。

(三)动态管理是否及时。查看是否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是否与有关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联动机制。

(四)近亲属备案制度是否完善。查看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干部近亲属是否按要求备案,经办人员及村(居)干部变更时备案是否及时更新;享受低保的近亲属是否如实公示。

  三、时间、方法、步骤

 此次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回头看”从2014年3月中旬开始,12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8日至3月底)。3月下旬,印发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通知,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活动内容,工作职责,提出具体要求。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8月底)。各县(市)区紧紧围绕上述四个方面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对自查出来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研究解决办法,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把各种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至12月底)。各县(市)区市要将活动的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30日前上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市民政局、市政府纠风办将对活动开展扎实、有成效、出经验的地方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四)督导检查阶段(4月1日至12月底)。动员部署后,市民政局、市政府纠风办将联合组成督导组,主要采取暗访的形式,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走访调查等方法深入各县(市)区,对“自查自纠、总结提高”两个阶段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自查自纠阶段,重点突出看去年发现的问题是否落实,自查自纠是否深入有效,新发现的问题是否有解决办法等;总结提高阶段,主要突出看已建立的制度是否落实,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是否建立长效机制等。每次督导检查结束,督导组将会把发现的问题以整改建议书形式反馈给各县(市)区,对发现的严重问题及活动开展不力的地方在全市进行通报。

  四、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成效。要明确工作责任,落实责任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搞好协调配合。要加强与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善于借助外力,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要强化责任追究,对自查自纠后仍没有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在社会造成极其恶劣影响的重大事件,一律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注重发现和挖掘活动中好的做法和新鲜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加以巩固,建立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提高低保操作和管理水平。

附件: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回头看”督导组成员及分工

               洛阳市民政局        洛阳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        

附件:

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回头看”督导组

成员及分工

    督导检查人员由市纠风办和市民政局联合组成,共分四组:

    第一组  组长:李  清  市政府纠风办主任

        成员:许  可  市民政局低保信息管理中心主任

    督查区域:孟津县、新安县、涧西区、西工区。

    第二组  组长:李红霞  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成员:华国辉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副科长

    督查区域:偃师市、伊川县、嵩县、栾川县、伊滨区。

    第三组  组长:王孝峰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苏毓亮  市民政局低保信息管理中心科员

    督查区域:汝阳县、老城区、瀍河区、吉利区。

    第四组  组长:李宁霞  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成员:杨  伟  市民政局低保信息管理中心科员

督查区域:宜阳县、洛宁县、洛龙区、高新区、龙门园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