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我市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市医疗保障中心,各县(区)医疗保障局,伊滨区社会保障事务管理中心,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省重点民生实事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77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医保局及市政府2022医保民生实事关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工作精神,实现高血压、糖尿病等5个试点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每个县区全覆盖目标任务,现根据前期测试情况确定我市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24家,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规范服务行为。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异地结算系统对接维护工作,规范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服务行为,严格执行《洛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异地就医相关规定,切实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
二、加强就医管理。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组织所辖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业务培训,做到系统运行畅通,人员操作熟练,就医手续齐全的异地门慢患者费用能够直接结算。
三、严格执行时间。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自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洛阳市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022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