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综合诊查类和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51号)文件,我局通过省定原则、座谈交流,拟定了洛阳市综合诊查类和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标准。
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公示期内,公众可将意见或建议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市局价采科,无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379-65519163
电子邮箱:lyyyjghzbcgk@126.com
附件:1.洛阳市规范整合综合诊查类和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洛阳市取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