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宣布二名外国人签证证件作废的公告

2016/02/01 1.2w 阅读 146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处拟对下列中国签证证件宣布作废:

IQBAL ZAFAR,男,199029日出生,巴基斯坦国籍,护照号码: HM1334962,持我洛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签发的06611726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16731日。

HALILOVA CHAROS,女,1984114日出生,乌兹别克斯坦国籍,护照号码: AA3177379,持洛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签发的06611724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16731日。

宣布作废原因:该二人为洛阳师范学院的外籍留学生,于2016120日违反学校规定,洛阳师范学院已对其学籍予以开除后,未按规定申报居留事由变更。

上述签证证件作废时间自公告10日后起算。

洛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一六年二月二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