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洛阳市公安局
洛阳市司法局
关于敦促盗抢骗类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
通 告
当前,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正全面开展。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给盗抢骗类在逃犯罪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盗抢骗类在逃犯罪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前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或者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等有关单位、组织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盗抢骗类在逃犯罪人员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报、电话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到案,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视为自动投案。
三、盗抢骗类在逃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四、盗抢骗类在逃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盗抢骗类在逃犯罪人员,动员、规劝其投案自首。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至2016年9月30日止。
公民举报方式:拨打当地110报警电话或15038605110
对直接抓获或提供有价值线索协助抓获盗抢骗类在逃犯罪人员的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视情给予1000-5000元奖励。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洛阳市公安局 洛阳市司法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公开缉捕25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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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麦亮,男,1972年7月生,户籍地址:河南宜阳县白杨镇白杨四区一组 |
马长伟,男,1977年12月生,户籍地址:河南新安县正村乡王庄村马家组 |
王殿伟,男,1989年2月生,户籍地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启明东路9栋1门1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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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飞,男,1988年12月生,户籍地址河南周口市项城市丁集镇王楼村苏庄 |
李洪兵,男,1982年2月生,户籍地址:河南汝阳县城关镇北大街116号 |
张明明,男,1984年5月生,户籍地址:河南嵩县城关镇迎宾街5号院1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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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建平,男,1975年6月生,户籍地址:河南洛阳市涧西区北五号街坊8栋2门403号 |
张建国,男,1977年2月生,户籍地址:河南汝阳县陶营乡铁炉营村14组 |
王素珍,女,1954年11月生,户籍地址:河南洛阳市涧西区4号街坊25栋3门4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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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敏,男,1963年5月生,户籍地址:河南汝阳县陶营乡铁炉营村1组 |
温翠红,女,1975年8月生,户籍地址:河南伊川县城关镇人民西路1号 |
付自蓬,男,1971年9月生,户籍地址:河南孟津县常袋乡石碑凹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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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瑞,男,1974年8月生,户籍地址:河南新安县磁涧镇杨镇村 |
许雪平,女,1969年1月生,户籍地址:河南孟津县常袋乡武家湾村 |
李永红,男,1975年4月生,户籍地址:河南宜阳县寻村镇李营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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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战伟,男,1982年2月生,户籍地址:河南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659号龙和一区4栋5门4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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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东,男,1973年4月生,户籍地址:河南省偃师市缑氏镇扒头村 |
王进超,男,1988年11月生,户籍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刘店乡昌村10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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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青,男,1985年11月生,户籍地址:河南偃师市大口乡肖村武学街67号 |
周学武,男,1968年10月生,户籍地址:河南洛宁县赵村乡孙村五组 |
王龙龙,男,1989年11月生,户籍地址:河南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新村1组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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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兵兵,男,1990年5月生,户籍地址:河南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2号 |
捷报!
第一名盗抢骗逃犯已于7月28日被抓获!
第二名盗抢骗逃犯于7月30日归案!
第三名盗抢骗逃犯已于8月8日归案!
第四名盗抢骗逃犯于8月12日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