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除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的通知》(洛政办[2020]24号)和《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2020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洛法组办[2020]8号)要求,洛阳市公安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梳理出一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建立了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清单,即优驾容错制度,为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相关规定,现将清单内容面向社会进行公布。
附件1: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附件 2: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清单
洛阳市公安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