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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解读方案

2019/08/04 5.8k 阅读 257 点赞

《洛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工作实施方案》解读方案

一、解读时间

政策规范性文件印发后10日。

二、解读提纲

1.背景情况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安全省建设规划(2019—2022年)的通知》(豫政办〔2019〕2号)精神,为了响应省委、省政府建设食品安全省的号召,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广泛征求、吸纳、汇总市直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洛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2.起草过程

按照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精神和陈淑欣副市长要求,市政府食品安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赴许昌等地学习考察,在广泛征求、吸纳、汇总市直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方案》,并召开研讨会等对方案进行修改。陈淑欣副市长先后3次主持召开协调会,对方案进行论证、修改。《实施方案》2次发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洛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3.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任务、工作机制、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7部分,开展15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4.文件特点

《实施方案》既全面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洛阳市食品安全形势和监管工作实际,明确了创建的目标、任务、工作机制等。

5.解读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解读人:李冠甫,联系方式0379-63320068

三、解读形式

文字解读材料,答记者问等形式。

四、解读渠道

答记者问,运用市政府门户网站。

《洛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工作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一、背景情况

2019年1月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食品安全省建设规划(2019—2022年)》,明确要求到2022年,一半以上的省辖市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5月9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发挥地方党委和政府积极性,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5月24日,全省食品安全省建设工作推进会召开,要求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省建设。5月30日,市长刘宛康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决定申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市政府于6月5日向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申请。为加快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市政府食安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征求、吸纳、汇总市直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洛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按照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精神和陈淑欣副市长要求,市政府食品安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赴许昌等地学习考察,在广泛征求、吸纳、汇总市直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方案》,并召开研讨会等对方案进行修改。陈淑欣副市长先后3次主持召开协调会,对方案进行论证、修改。《实施方案》分别于6月26日、7月4日两次发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洛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任务、工作机制、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7部分,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食品安全省的总体部署,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全域创建为抓手,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打造食品安全城市名片。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所有县(市、区)达到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标准。到2021年,洛阳市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到2022年,全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基本原则。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市级统筹,全域创建;提标提效,创先争优;全员参与,社会共治。

(四)工作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开展产地环境净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攻坚、“优质粮食工程”、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科普宣教提升等十五项专项行动。

(五)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党政同责管理机制、支撑保障机

制、全程治理机制、信用监管机制、预警应急机制、社会共治机制等六项工作机制。

(六)实施步骤。分动员部署、组织创建、自查整改、迎接考评四个步骤实施。

(七)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长担任指挥长,

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高规格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指挥部。2.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增配工作力量,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3.强化督查考核。开展常态化工作督查、评议、考核,落实奖惩措施。4.深入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四、文件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建设食品安全省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明确了创建目标、任务、工作机制。一是明确实施全域创建,所有县(市、区)要达到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标准,全市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二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开展产地环境净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攻坚、“优质粮食工程”、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科普宣教提升等十五项专项行动。三是明确建立六大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党政同责管理机制、支撑保障机制、全程治理机制、信用监管机制、预警应急机制、社会共治机制等六项工作机制,提高食品安全长效化管理水平。

五、解读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解读人:李冠甫,联系方式0379-6332006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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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