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洛阳市公安局通过全国民爆管理信息系统对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期间的全市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进行清理,发现有211名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个月内未提交换发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及《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8.2.5.4 (爆破作业人员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内未提出换发《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或死亡的,由签发公安机关注销其《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规定,决定依法注销刘三军等211名人员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上述人员《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正式注销,如有异议,请与洛阳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联系。
联系人:朱警官,联系电话:0379-63133589。
洛阳市公安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