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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社保7个缴费档次供灵活就业人员自选

2015/06/10 1.4w 阅读 133 点赞

7月1日起,社保7个缴费档次供灵活就业人员自选

    自7月1日起,我市社会保险实行2015年度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行选择7个缴费档次。这是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的。

  按照相关政策,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能力,按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200%、300%等7个档次,自行选择缴费基数。缴费档次一经选择,全年度不得更改。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20%,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4.9%或9%。其中,按9%费率缴费的,建立个人账户,参保人可持医保卡就医、买药;按4.9%费率缴费的,不建立个人账户,但可正常享受住院报销等待遇。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已选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应统一基数档次且保持不变的灵活就业人员,不用重新申报,需要变更的参保人员须在6月30日前到其代理机构申报下一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同时,该负责人提醒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如果在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这一缴费年度还有欠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请在6月30日前到市社保局或指定银行补缴。7月1日之后将不允许补缴,只能顺延缴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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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