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洛公(孟看)暂外字【2025】 001号)

2025/05/21 1.1w 阅读 398 点赞

洛阳市孟津区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王某华,男,1995年8月1日出生。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孟津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刑期自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5月27日。

经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鉴定,该罪犯病情诊断为发热,急性粒细胞缺乏症,并出具病危通知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罪犯王召华暂予监外执行。

                          洛阳市公安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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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