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民文〔2025〕119号)通知,河南省民政厅决定评选表彰一批河南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洛阳市民政局按要求开展了推荐工作。现将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河南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1. 洛阳市民政局
2. 栾川县耕莘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3. 洛阳市洛龙区老龄服务中心
二、河南省民政工作先进个人
1. 洛阳市民政局何艳(女)
2. 洛阳市儿童福利院陈颖(女)
3. 汝阳县民政局刘红杰
4. 嵩县民政局张松昌
5. 新安县民政局胡元元(女)
6. 洛宁县民政局高小芹(女)
7. 涧西区民政局王笑(女)
8. 瀍河区塔湾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魏二虎
9. 西工区民政事务保障服务中心许晓兰(女)
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附后。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63935093
市民政局机关纪委:63911688
2025年7月10日